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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程車運價14餘年未調整 111年1月27日將實施新費率!


【今傳媒/記者蔡學民報導】高雄市計程車運價歷經14餘年未調整,考量期間計程車營運成本增加,經計程車相關公(工、協)會反映及交通局召開計程車運價審議會後,通過計程車新運價,將於111年1月27日正式實施。

交通局表示,新運價方案為起跳運價從現行1.5公里85元改為1.25公里85元,續跳運價現行每250公尺5元改為每200公尺5元,延滯計時運價現行每180秒5元改為每100秒5元。其中其他附加費用原訂開行李廂10元取消,增加颱風豪雨假(政府宣布本市全天全區停止上班)得加收50元,經統計適用新運價後,大部分趟次約增加15元。

因高雄市與臺南市皆為直轄市且屬共同營業區,經雙方討論取得共識後,兩市計程車運價將相同並同時於111年1月27日零時起正式實施,對於實施期間尚未完成改表作業的計程車,則應依照原收費標準收費,屆時請民眾多加注意,並請司機務必按跳表收費。

高雄市計程車現行運價自96年公告實施,距今已經14餘年未調整,高雄市計程車公(工、協)會日前反映期間購車、維修等營運成本增加造成司機生活壓力,且臺北市於104年、臺中市於105年、桃園市於108年及屏東縣於109年皆已陸續調整新運價,遂提出運價調整需求。

高市府交通局說,目前高雄市計程車運價在六都最低,考量14年期間物價指數及薪資水準已有調漲,經委託專業顧問公司作運價調整研究與調查,並邀集專家學者召開計程車運價審議會,綜合考量成本面、經濟面及政策面等審議通過計程車新運價。(圖/高市府交通局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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