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
高雄市勞工局昨(11)日前往三民區某大賣場、左營區某超市,實施春安勞動條件突檢,經抽檢出勤紀錄、工資清冊等資料,經查尚無明顯違規缺失,但仍發現有部分未詳實記載出勤時間的情形,已當場責令業者立即查明補正,勞工局表示,雇主應依法置備出勤紀錄、工資清冊等相關資料,並詳實記載及使員工知悉,且應善盡監督管理義務,若有缺漏應立即查明補正,春安期間,勞工局除加強勞檢之外,對業務忙碌的交通運輸物流、零售量販店、餐飲業等重點事業,亦將同步加強勞動條件的督檢與宣導。
勞工局指出,這些行業在年節期間因業務量大增,除現職員工之外,亦常需招募僱用部分工時的員工執行工作,今年計時勞工的基本工資已調整為每小時168元,如每日8小時工作時間,至少須給付1,344元,而且若於除夕、春節至大年初三(1月31日至2月3日)期間工作,依法須加倍發給工資(每小時336元,每日8小時2,688元)。同時呼籲業者注意勞工每日工時上限不得超過12小時,且每週應依法給予勞工例假休息,事業單位及勞工朋友若有任何問題,亦可於勞工局臉書「小勞男孩向前行」粉絲專頁私訊詢問。
勞工局長周登春提醒,歲末年節期間,對於職場的安全設施及管理絕對不能疏忽,亦應遵守工時、工資、加班費、例休假等相關規定,給足工資、例休假、勿超時工作並應詳實記錄,尤其要注意工時與例假的安排,避免造成勞工過勞,引發腦心血管疾病或工安事故的風險,勞工局已規劃加強相關事業單位的督檢,且將針對違規累犯及申訴案件列為優先勞檢對象,呼籲業者重視勞工安全、勞工權益,讓每一位勞工朋友都能平安好過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