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偉哲呼籲國人切勿以身試法
農業局局長李建裕表示:查獲這2案未於屠宰場屠宰供食用之家禽,將依畜牧法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10萬以下罰鍰,如情節重大或再犯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請業者切勿以身試法。年節將至,民眾購買肉品的需求增加,務必要認明有屠宰衛生合格標章,來源為合格屠宰場之肉品,以確保食品安全。為維護國人畜禽肉食用安全,市府違法屠宰聯合查緝小組將持續辦理轄內違法屠宰查緝工作。
臺南市長黃偉哲呼籲:相關業者,切勿私宰家畜禽,同時也籲請消費者購買畜禽肉時,不購買來路不明的肉品,務必認明「防檢局屠宰衛生合格」標誌,可確保來自於合法屠宰場,且經防檢局派駐之獸醫師檢查合格的衛生安全肉品,就可以安心採購及烹煮食用。若民眾如果發現違法屠宰情事,可撥打1999市民專線或農業局06-6326301,大眾共同防疫並維護畜禽肉消費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