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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雨季滯留鋒來臨 各工程應加強安全預防措施

【今傳媒/記者簡勻青報導】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特別呼籲,梅雨季滯留鋒來臨,全市各事業單位及營造工地應格外加強安全措施,以確保施工安全。

 

勞動檢查處處長李賢祥指出,為避免豪雨來襲造成工安災害,各營造工地應自主提升及加強安全措施,如巡視及加強施工架及施工構臺之穩定、鄰水作業應設置防止勞工落水設施及建立緊急應變機制,並監視河川水位或土石流等狀況;另大樓塔吊等易導電之場所或機具應設置避雷設備,開挖工程及鄰近河岸工程須做好擋土設施及排水工程,以避免積水而導致地層下陷坍塌,山坡地工程更須特別留意坍方落石及土石流的發生,另外送員於從事外送作業期間,雇主應採取適當防護措施並投保相關保險,儘早做好預防豪雨措施。

 

加強各項安全衛生措施,應注意事項如下:

  1. 一. 鄰水作業:在有發生水位暴漲或土石流淹沒危險之地區作業,應做好能通知作業勞工迅即撤離之通報系統、撤離程序及救援程序等應變計畫。
  2. 二. 邊坡作業:應做好排水並保持安全的傾斜,對有可能滾落的土石應先清除或設置擋土支撐等,並派員監視邊坡落石狀況,必要時應即通知人員、機具撤離。
  3. 三. 屋頂作業:大雨、颱風過後,易造成建築物屋頂破損或漏水等情形,每年因屋頂修繕造成墜落災害案件多,屋頂作業應設置安全通道、踏板、護欄、安全網及上下設備等防護設施,並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
  4. 四. 營造工程:事前做好施工架、施工構臺、擋土支撐及模板支撐架等之安全檢查,以確認無墜落及倒塌、崩塌之虞。
  5. 五. 外送作業:外送員於從事外送作業期間,雇主應採取適當防護措施並投保相關保險,另於地方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期間,即應停止外送作業。

 

勞動檢查處再次呼籲各事業單位及營造工地不可輕忽此次梅雨季節的高度風險,應致力提升安全衛生措施以防止發生職災,如事業單位未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辦理各項安全應變措施,導致發生災害意外者,將依法裁處新臺幣3萬元至30萬元整,籲請各事業單位應恪遵法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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