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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婦遭到詐騙心慌慌  興安警阻詐安撫說分明

〔今傳媒/記者林健昌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興安派出所警員江志禮及林俊廷日前擔服巡邏勤務,接獲轄內第三信用合作社來電,該信用社行員表示有民眾稱接獲一通自稱是地檢署檢察官的來電稱其身分證遭盜用,因此需要前往北部配合調查,並要求老婦人提供現金、黃金等,故向派出所通報請員警到場協助。

 

經了解該名老婦人於當日接獲一通電話,對方於電話中稱黃婦的身分證遭盜用在中國信託銀行開戶,帳戶裡面有存款及黃金等,要求黃婦提供所有錢及黃金等財物,並需要配合調查將所有財物告知並釐清案情,待黃婦如實供出後便請黃婦不可與家人透露此事。

 

黃婦於電話中答應且依照對方指示前往第三信用合作社新南分社提領新臺幣44萬4000元,並向行員說提領之現金係做為裝潢費用,後續詐騙電話表示要請警察開車前來載黃婦前往台北,黃婦發覺不對勁並撥打電話與第三信用合作社行員聯繫,經行員說明發覺係詐騙,立即通報派出所員警到場,警方了解詳細過程後,向黃婦表示這為一貫的詐騙手法,請其不必再理會對方來電。

 

警方另一方面也向黃婦列舉相關詐騙集團的案例,黃婦在警方耐心的勸說下才恍然大悟,相信自己是遇到詐騙集團,並十分感謝警方適時的解答疑惑,才得以成功保住畢生的積蓄未遭詐騙。警方隨後也協助黃婦加入165防詐騙宣導APP,進一步認識最新反詐騙訊息並分享給親友防止被詐騙集團行騙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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