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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等紅燈睡著了  新南警關懷提醒勿疲勞駕駛

〔今傳媒/記者吳玉芬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新南派出所警員張嘉佑及楊明勳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時,接獲勤務指揮中心通報,稱垂楊路與永安街口附近有一輛自小客車停在路中間不動,員警到場了解後,發現羅姓男子因大夜班下班後感到疲累,在停等紅燈時不慎睡著了,所幸當時人車較少並無妨礙交通情事,羅男十分感謝警方的善心關懷。

 

經了解該名羅男家住嘉義市東區,因工作關係需輪值大夜班,經常下班後感到疲累不已,因羅男必須開車上下班,很擔心自己疲勞駕駛導致交通意外,經常下班前夕喝熱咖啡提神,當日清早6時許,羅男一如既往交接班後便駕車從嘉義市西區經垂楊路高架橋沿垂楊路往東直行,行經永安街口時因停等紅燈就坐在駕駛座上看著過往人車發呆,想再去市場買早餐,突感睡意來襲、昏昏沉沉,張男隨即睡著。

 

由於羅男自小客車一直停在快車道上不動,轉換數次紅綠燈依然不見動靜,早起路過民眾察覺有異趕緊報案,警方到場後原以為駕駛人不勝酒力酣然入睡,可能有酒駕情事,經喚醒詢問羅男後始得知上情,雖然羅男未有酒駕情事,員警仍提醒羅男精神不濟可能綠燈時候踩油門暴衝,方向盤未控制好就會波波及其他車輛或行人,羅男悚然驚醒,覺得很不好意思,下次不會再犯,連忙向警方致謝後離去。

 

新南派出所所長楊智傑強調表示,疲勞駕駛是交通事故肇事主因前幾名,經統計駕駛人只睡4小時開車,發生車禍機率將提升10倍,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連續駕車超過8小時經查屬實,將處以新台幣1200-2400元罰鍰並禁止其駕駛,如應歸責汽車所有人者,得吊扣其汽車駕照。呼籲駕駛朋友請充分休息再開車上路,切勿疲勞駕駛,以保障自己與他人用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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