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轄區易肇事時段、路段,執行促進路口安全、行人及護老專案執法與宣導,從學生一直到成人,採取不同方式進行宣導,行遍每一社區,強化民眾對速度管理及防禦駕駛的觀念,累計今年已辦理交通安全宣導達57場次,並加強移動式測速違規取締743件。
統計白河警分局轄111年迄今死亡車禍發生6件7人,比去年同期12件12人,大幅減少6件5人,防制重大死亡交通事故有成效。
發生時間以早上9點到中午12點最多,有147件。事故肇因以「未注意車前狀況」高達154件最多,「未依規定讓車」123件次之,提醒汽機車駕駛人行經事故熱點時、路段,應減速慢行,確保行車安全。
白河警分局表示: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規定: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10公里,施以勸導免予舉發;如速限40公里路段,警方會設定50公里以上始予測照舉發。
另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2規定,平面道路於100至300公尺前設置警52測速取締標誌,用以提醒駕駛人行經測速路段小心駕駛;汽車駕駛人,行車速度,如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或低於規定之最低時速,將處以新臺幣1,200元至2,400元罰鍰。
白河警分局長劉其賢強調:速度越快越難駕馭車輛,死亡和重傷的風險也越高,呼籲用路人遵守交通安全規則,行車時做好速度管理,勿貪快,行經路口慢看停,以維護自身及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