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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查獲 107公噸大陸茶葉以「洗產地」方式走私至國內販售牟利

【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法務部調查局為遏止不肖廠商以低價境外茶矇混為高檔臺灣茶,保障我國茶農及消費者權益,依據行政院食品安全會報及臺灣高等檢察署打擊民生犯罪督導會報指示,全面查辦。日前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下稱橋頭地檢署)接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下稱農糧署)告發高雄市岡山區松○茶行以境外茶混充臺灣茶販售之情形,即由該署主任檢察官謝長夏指派檢察官梁詠鈞指揮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及南投縣調查站會同農糧署、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及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南投縣政府衛生局共同偵辦。

全案緣於農糧署抽驗松○茶行販售之臺灣高山茶,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茶葉改良場 DNA鑑定為全為「境外茶」,即向橋頭地檢署告發,經高雄市調查處抽絲剝繭追溯茶葉來源,於今(111)年 9 月 29 日持臺灣橋頭地方法院(下稱橋頭地方法院)核發搜索票依法搜索松○茶行及犯嫌謝○住所,查獲該茶行以境外茶矇混臺灣高山茶對外販售,並發現境外茶源頭係以走私大陸茶葉方式輸入臺灣,檢察官認謝○等人涉嫌走私大陸茶葉、詐欺及商品原產國為虛偽標記等罪嫌,諭知犯嫌謝○兄弟2人各以新臺幣(下同)60萬元及30萬元交保候傳,並進一步指揮高雄市調查處擴大追查大陸走私茶品流向。高雄市調查處經持續溯源追查後,於 10月 5日續持橋頭地方法院核發搜索票依法搜索犯嫌謝○等人存放大陸走私茶葉之製茶廠、倉庫及透天厝等共 4 處,查獲謝○與渠胞弟將設於大陸華○公司種植生產之低廉大陸茶葉先轉運至越南,並製作虛假產地證明以「洗產地」方式走私進入臺灣,再販售給下游茶行或飲料業者。

該存放走私茶之倉庫數量龐大,歷經 1 天 1 夜清點封箱作業,共計查扣案關大陸走私茶品重量逾107公噸(5,995箱),出動13部大卡車及2台堆高機將走私茶葉扣押運往大型贓物庫存放,所查扣之茶葉若全數對外販售,不法獲利將超過 1 億餘元,為國內近年來查獲最大宗之大陸茶葉走私案件。 目前大陸地區茶葉係屬海關進口稅則第 9章所列之物品,禁止進口至國內,大陸茶葉透過洗產地方式進入國內,為私運管制物品違法進口。調查局為維護臺灣茶之聲譽及市場秩序,將持續追查此類走私茶不法案件,替食安把關,保障國人健康安全及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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