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白河地區王姓民眾於111年11月9時上午至白河分局報案,稱其平日於農地中圈養之2隻山豬,在8日上午遭不詳歹徒闖入農地,並將山豬刺死後帶走。
白河分局表示:張姓犯嫌等6人進入被害人農地竊取豬隻,係以侵入住宅之方式並結夥3人以上為之,涉嫌觸犯刑法加重竊盜罪,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有關飼養豬隻遭殺害部分,則依刑法毀損罪及動物保護法併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臺南市白河地區王姓民眾於111年11月9時上午至白河分局報案,稱其平日於農地中圈養之2隻山豬,在8日上午遭不詳歹徒闖入農地,並將山豬刺死後帶走。
白河分局表示:張姓犯嫌等6人進入被害人農地竊取豬隻,係以侵入住宅之方式並結夥3人以上為之,涉嫌觸犯刑法加重竊盜罪,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有關飼養豬隻遭殺害部分,則依刑法毀損罪及動物保護法併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