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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兜賣」載人 載貨限制 新營警報你知

(今傳媒/記者陳宥森報導)朋友喔~請看過來!你們知道使用機車、自行車載人及載運物品都有相關規定嗎?新營警分局指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小型輕型機車、微型電動二輪車及自行車均不得附載人員;另載運物品時,小型輕型機車、自行車載物不得超過20公斤;普通輕型機車載物不得超過50公斤;重型機車載物不得超過80公斤,且高度不得超過駕駛人肩部,寬度不得超過把手外緣10公分,長度自座位後部起不得向前超伸,伸出車尾部分,自後輪軸起不得超過半公尺;自行車長度不得伸出前輪,並不得伸出車後1公尺,寬度不得超過車把手。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機車、微型電動二輪車及自行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未依規定者,處駕駛人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新營分局在此呼籲別輕忽相關機車及慢車的載人、載物規定,若違反上述規定,除了行車危險外,更可能因此遭罰。

新營分局長斯儀仙另特別提醒:當秋分過後,逐漸成為晝短夜長的型態,天亮得晚,天黑得快,在這種容易形成照明不足、視線不良的環境最容易發生事故,像是晨起運動的民眾、送報生、道路清潔員就很容易因視線不良被車輛撞上,造成嚴重事故。

所以提醒早起運動、上班(學)的人們應穿著淺色、亮色系服裝、配戴反光飾物,不僅可以讓其他用路人及來往車輛看得更加清楚,更大幅提升能見度及安全性。

對於駕駛人來說,晨起出門開車時先將頭燈開啟,並使用空調降低車內起霧的機會,確保駕駛視野清晰,並確實遵守交通規則,即便早晨路上車少,也須遵守速限,並正確使用燈號以提醒對向來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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