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依道交處罰條例舉發車輛電系設備擅自變更零件及車輛設備規格不符1件、車輛電系設備改裝7件、無照駕駛3件;另環保局依噪音管制法檢測排氣管噪音不合格2輛,限期複檢改善。
依噪音管制法第26條規定,車輛噪音超過標準者,將處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新臺幣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不合格車輛仍須改善至複驗合格為止。
白河警分局呼籲:請民眾勿為了自身喜好,隨意改裝車輛,既花錢改裝又遭環保局開罰,還得另花時間回指定處所再次檢驗,不但擾人清夢,自身也得不償失。
另外,歡迎民眾也加入抓噪行列,發現噪音車輛請協助記錄下車號、地點、時間、妨害安寧事實及違規證據資料(影像、照片),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噪音車檢舉網站(https://reurl.cc/9po2ba)檢舉,環保局將依法辦理並通知到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