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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不可失 鷹眼中捷警助旅客尋回遺失手機

【今傳媒/記者謝榮浤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捷運警察隊第一分隊分隊長李銘卿、警員蘇琮瑋於112年2月21日執行18時至20時巡邏勤務,在捷運文心櫻花站時,眼尖發現有一部智慧型手機掉在出口閘門附近,疑為旅客不慎掉落遺失,李等2員發現後立即處理。

 

由於現場適逢人潮尖峰時段,旅客進出量大,李等2員研判若有旅客發現地上遺有手機的話,會通知保全或站務人員協助處理,所以判斷手機主人還在附近,遂請捷運站值班郭站長協助調閱監視器畫面,經警方與站方共同查閱監視器畫面後,發現為一名男性旅客在出閘門時,手機不慎滑落在地上,手機主人當下沒發現逕自離去,距離捷警發現的時間僅不到3分鐘,就在警方準備根據監視器畫面男性旅客的衣著外觀要協尋失主時,手機突然響起,原來是這名男性旅客的妻子焦急地打來,一聽到是警方及捷運站人員拾獲她丈夫的手機時,鬆了一口氣,原本忐忑不安的心情也終於得以放鬆,並迅速趕往捷運站詢問處取回遺失的手機。

男性旅客告訴警方,他在捷運出口閘門時,完全沒意識到自己的手機滑落,而是在離開捷運站後才發現找不到手機,當時他們夫妻倆都十分緊張,畢竟手機裡有許多個人重要的資料及珍貴的照片回憶,這次幸遇到捷警與捷運站人員積極的協助,並表示非常的感謝。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捷運警察隊在此提醒,旅客離開捷運站的月臺、車廂、廁所前,務必檢查隨身物品以免遺失,若不慎遺失物品,可就近向站務人員詢問,或詳細回想搭乘路線與時間點,提供警方確切的查察線索,捷運警察將秉持同理心即刻協尋,並提供必要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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