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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推動露營場合法設置維護露客安全

【今傳媒/記者張淑慧 報導】年露營已成為民眾喜愛從事的戶外活動,為了保障露客權益,臺南市政府去年8月及交通部觀光局今年2月均辦理露營場法規說明暨輔導座談會,推動露營場申請制度,期待本市露營場均合法設置,以維護露客安全。

臺南市政府希望設置露營場業者完整瞭解相關規定、妥適選擇地點與妥善規劃露營場配置,以確保露客的安全。同時,臺南市政府更期望露營場業者提供優質的露營環境,促進臺南露營場的發展及提升知名度,也提供露客一個安全的露營體驗環境。

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代理局長林國華表示,本市列管有46處露營場,其中27處因用地或轉行或退場,目前19處營業露營場中虎頭埤風景區、岩前18露營場、走馬瀨農場、關子嶺開心休閒農場、梅嶺神秘氣場露營區等5處已依「露營場管理要點」規定完成設置登記,另有12處用地符合尚未申請登記,餘2處用地經初判符合修正後「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範疇之適用,還未完成登記的14處露營場,市府均已主動聯繫業者,提供相關規定給業者參考,後續並將積極輔導業者完成登記程序。市府針對新、舊露營場亦會持續排定聯合稽查,確保露營場營業符合水保、地用、環境保護、公共衛生與安全等相關法令之規定,以保障露客使用權益及強化本市露營場經營安全。

合法露營場地相關資訊可至交通部觀光局露營專區網頁查詢;露營場申請相關資訊可至本府觀光旅遊局行政服務網-便民服務-露營場申請查詢,另環境敏感地區可至內政部營建署環境敏感地區https://eland.cpami.gov.tw/seportal/網站提出申請查詢。(圖/臺南市政府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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