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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儲槽火災 高市府加強工業區消防安檢促業者落實防災措施

【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有鑑於日前在經濟部加工出口區轄內發生儲槽火災所造成的影響,高雄市政府隨即規劃實施工業區消防安檢,以督促業者積極落實防災措施,避免發生類似災害。高雄市勞工局周登春局長並於(19)日率勞檢處勞檢員,偕同消防局危險物品管理科卓經偉科長所率四大隊安檢人員前往仁大工業區某化工廠,針對公共危險物品儲槽進行消防安全督檢,督促業者依「防洩漏、溢流」、「防火花、火源」、「防靜電」等防災要項,設置足夠的消防與防災措施,以預防儲槽火災事故。

所查廠場公共危險物品室外儲槽場所部分,消防安檢重點包括防液堤(分隔堤)、不滲透構造、集液設施、阻圍措施等防止流出構造、儲槽有關的通氣管、自動顯示儲量之安全裝置,與有關附屬之幫浦、閥、輸送配管、避雷設備及標示板等設備裝置,檢查結果皆符合規定。消防局卓經偉科長提醒並督促業者,夜間及假日管理人力較一般時段少,尤應加強夜間及假日之自衛消防編組訓練,強化事故應變能力,以全面保障工廠財產及人員生命安全。

勞工局周登春局長強調,儲槽若儲放易燃液體,尤其當內容物閃火點低於室溫或夏季高溫的環境下,倘發生洩漏或溢流遇到火源便可引燃;且這些易燃液體的蒸氣通常比空氣重,有容易蓄積的特性,若內容物蒸氣爆炸下限低於10%,或爆炸上限、下限差異達20%以上時,一旦洩漏便可能揮發跟空氣混合蓄積造成危險,因此,業者針對這些公共危險物品易燃液體儲槽,務必落實「防洩漏、溢流」、「防火花、火源」、「防靜電」三要項,設置足夠的消防與防災措施,並依規定落實消防保安監督與工安管理。且針對勞工與承攬人作業場所,應再加強自動檢查、作業安全檢點,及全時監視督導確實配戴安全防護具,才能有效預防火災爆炸的危險,並確保作業人員的健康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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