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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國家防災日 警察局發布海嘯警報試放 不實施人車管制及疏散撤離

【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多一分防災準備,少一分生命財產損失!政府基於921大地震慘痛經驗,為防範類似921大地震突然來襲,造成重大傷亡!特訂定每年的9月21日為「國家防災日」,以提醒國人對災害防護的警覺,期藉各種整備及演練防患於未然。

行政院預定海嘯情境設定模擬於112年(下同)9月21日9時21分,苗栗縣政府東北東方19.5公里處(苗栗縣南庄鄉)發生芮氏規模6.9地震(東經121.0度、北緯24.64度),震源深度6.5公里之地震,主要影響臺灣北部;同(21)日9時50分,臺灣南部海域發生芮氏規模8.2地震,並可能引發海嘯,威脅臺灣西南部、東南部、東部、東北部及北部等沿海地區,中央氣象局發布海嘯警報預警。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配合全國性海嘯警報試放,運用防空警報系統,於當(21)日上午10時執行海嘯警報試放(音符鳴5秒,停5秒,反覆9次,共85秒)及10時10分解除警報試放(音符一長音90秒),期使民眾熟悉海嘯警報音符。沿海地區民眾持有智慧型手機在當日亦會收到災防告警簡訊,通知有海嘯警報演練,請民眾收到簡訊後,不要驚慌保持正常作息。

當日海嘯警報試放區之11個沿海警察分局(新興、鹽埕、左營、鼓山、苓雅、前鎮、小港、楠梓、林園、岡山及湖內分局),將會提前於上午9時許透過警報器語音、巡邏車上廣播系統並協請里長運用里廣播系統,預告通知民眾:「政府將於10時執行海嘯警報試放、10時10分解除警報試放,不實施人車管制及疏散撤離,請民眾不必驚慌」。

本局期盼透過不斷的演練,提升各相關分局的災害應變能力與救災默契,並加強民眾防災避難意識;經由充分的整備演練和防護,確保市民之生命財產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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