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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降低大型重車交通事故發生率 高市警交大及各分局這樣做

【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大型重車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即會造成嚴重傷亡,警察局為防制事故發生,除由交通大隊、各分局於本(1)月(統計至26日)積極增加勤務班次至3千餘次,提升攔查大型重車車輛數至1萬1千餘輛次,並結合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市)區兩區監理所執行監警聯合稽查,針對預拌混凝土、載運砂石、土方等大型重車有無【依規定裝設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超載】、【裝載貨物不穩妥或脫落】等交通違規,強化攔檢稽查。

研究發現,大型重車交通事故大多數因駕駛【視野死角】及車體【內輪差】所致,如車輛依規定裝設行車視野輔助系統,勢必能減少視野死角,進而避免大型重車因視野死角所衍生高事故風險;此外,大型重車裝載貨物不穩妥或脫落,猶如路上的不定時炸彈,造成其他用路人的危險。高市警統計112年舉發有關行車視野輔助系統違規計:157件、裝載貨物不穩妥或脫落計:102件。為有效維護行車安全,警察局將針對大型車強化稽查,特別針對【未依規定裝設或保持運作行車視野輔助系統】及【裝載貨物不穩妥或脫落】等交通違規事實強化取締作為;同時加強大型車業者及駕駛人宣導大型車輛須依規定裝設及保持運作行車視野輔助系統,並時時提醒駕駛人行車前務必檢查載運貨物是否穩妥,以強化防制效果。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林炎田呼籲,大型重車因車輛特性,如生事故動輒致人傷亡,影響甚鉅,駕駛人更應恪遵各項交通規則,並依規定裝設行車視野輔助系統,如未裝設,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之1】規定,最高可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24,000元罰鍰,另裝載貨物不穩妥或脫落,依【第30條第1項】規定,最高可處駕駛人新臺幣18,000元罰鍰;同時提醒行人及機車族群,應注意與大型車保持適當安全距離,避免發生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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