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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地政局檢討修訂實價登錄裁罰基準 確保不動產交易透明度及公平性

【今傳媒/記者張淑慧 報導】為確保不動產交易價格資訊正確性,杜絕實價登錄與仲介廣告的重複違規現象,並提升不動產交易資訊的正確性,臺南市政府地政局檢討修訂並發布最新裁罰基準,自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制重點包括加重處罰重複違規者,違規次數越多,處罰越重,且依據不同類型的違規事件訂定裁罰基準。

臺南市市長黃偉哲強調,實價登錄的核心目的是提供「即時」、「透明」且「正確」的不動產交易資訊,以減少交易糾紛,並保障市場的健康運作。他呼籲申報義務人及業者應依法如實申報,與政府共同努力健全不動產交易市場,促進產業發展,以保護民眾權益。黃市長並指示地政局持續查核申報案件,確保實價登錄資訊的真實性,維護市場交易秩序。

地政局局長陳淑美表示,折讓單是買賣契約的一部分,買賣雙方應依據完整契約內容如實申報折讓後的實際交易金額。若以折讓前的高價進行申報,將屬價格不實,依照規定可處3萬至15萬元罰鍰,且可能觸犯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最高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逾期申報預售屋成交資訊」為例,地政局說明,10月1日新制施行後,業者如未於簽訂預售買賣契約30日內申報登錄,首件違規案件將罰3萬元;若2年內再次違法,每次將加罰2萬元,單次罰鍰總額最高可達15萬元。此外,針對不動產交易安全管理,也同步增訂違法轉讓契約的裁罰基準。首次違規者將處50萬元罰鍰,並限期改正,未改正者每次加罰100萬元,最高可達300萬元。裁罰基準新制的實施,將有助於提升實價登錄制度的有效性及不動產交易安全,促進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有效遏制違規行為,並進一步維護消費者的權益。(圖/ 記者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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