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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前夕 高市消防新莊分隊加強爆竹煙火安全宣導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中秋國慶爆竹煙火專案加強宣導

【今傳媒/記者蔡祁妘報導】中秋佳節及國慶日即將來到,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第二大隊第二中隊新莊分隊針對轄內金香鋪及賣場等可能販賣爆竹煙火之場所執行中秋國慶爆竹煙火專案加強宣導,宣導內容如下:

一、兒童施放爆竹煙火安全
1.兒童係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2條所稱未滿12歲之人。
2.兒童施放一般爆竹煙火應由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陪同,違反者,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3.嚴禁兒童施放升空類(例如小高空、空中美人)、飛行類(例如沖天炮、笛聲炮)、摔炮類一般爆竹煙火,亦不得販售予兒童。

二、爆竹煙火施放注意事項
1.一般爆竹煙火應貼有合格認可標示方能販賣。
2.中秋節及國慶日當日二十二時至次日八時亦不得施放有爆炸音或笛音之爆竹煙火。
3.施放爆竹煙火應依照產品使用說明為之(維持一定安全距離),且不得於主管機關公告禁止
施放區域施放,以防意外發生。

中秋節及國慶日是傳統的重要節日,很多民眾習慣放鞭炮來增添氣氛,高雄市政府消防局呼籲市民應遵守爆竹煙火販賣及施放等相關規定,方能安全又安心地過節,共同守護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圖/ 記者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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