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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交通安全月」加強宣導 落實「指差確認」降低事故發生

【今傳媒記者王于誠 報導】

正值9月「交通安全月」,宣導「路口停讓、行人優先」之際,週日深夜在本市中山路-綠川東街口發生公車肇事致行人死傷事故,引起社會各界注意,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昨(23)日立即派員前往該公共汽車客運公司,召集駕駛人員辦理交通安全教育講習,再次叮嚀與宣導交通安全。

9月是全國交通安全月—「以人為本 停讓行人」,中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宣導團深入各學校、機關團體、民間企業宣講及實體演練不遺餘力,與民眾及駕駛人「面對面」,針對視野死角、內輪差的危險性及無號誌路口、停車再開的習慣,由專業宣導人員親自前往導正超載、超時間的錯誤觀念。搭乘公車是廣大市民鄉親的習慣,公車駕駛員請特別注意在夜間下雨、視線欠佳、駕駛睡眠不足及接近下班時間,都是更需要小心翼翼,尤其在人多、易肇事的路口,關心行人穿越路口安全,今天特別提示公車駕駛員,行經路口要有「指差確認」的觀念,先看路口車輛,再注意周邊行人,行經路口停讓行人、優先通行、安全第一。

臺中市113年1-8月計發生行人涉入交通事故致傷亡計1,735人,其中死亡14人,受傷1,721人。113年1-8月大客車發生交通事故計638件,致人受傷有189件,其中公車交通事故計497件,致人受傷計168件,占大客車總交通事故之77.9%。為提醒市民注意行人安全,市警局自113年9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執行「行人正義大執法」專案勤務,將「汽機車不暫停讓行人」列為執法重點,希望藉由加強交通執法的作為,深化駕駛人養成行經路口停讓行人的好習慣。

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鄭鴻文非常重視行人交通安全,昨(23)日立即派員前往肇事巨業公司施以交通安全宣導教育,提醒「人本交通、停讓文化」,呼籲大型車駕駛朋友一定要遵守「車輛慢看停」,當然,小型車輛及行人在道路上也要遠離大型車輛,避免陷入大車內輪差範圍,真的很危險。同時也要提醒行人,夜間在路上行走時,身上一定要配帶反光物品,讓車輛燈光反射可以看見您,駕駛開車要小心,遠離危險先避讓,祝大家行車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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