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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公務機關不能信 新南警成功阻詐保存款

〔今傳媒/記者林健昌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新南派出所警員楊明勳日前擔服值班勤務時,突然有1名男子急沖沖至派出所表示疑似接到詐騙電話,警方立即上前了解發生事情始末,得知又是詐騙集團慣用的「假檢警、假公務機關的詐財手法,並要求男子勿再繼續與對方聯繫。

 

經了解該盧姓男子當日在家中,突然接到自稱是臺北市戶政事務所的來電,稱有人持盧男的雙證件在北部的戶政事務所欲辦理貸款,詢問其是否有授權予對方,盧男表示並無此事,後來有名自稱為警察的人員佯稱要打擊詐騙集團,要求盧男配合並嚴格保密不能讓第三人知曉,取信於盧男後,假藉欲核對盧男的個人資料,不斷詢問盧男聯繫方式及往來銀行的帳戶等,並且欲以各種名義要求盧男匯款。

當該假檢警發現盧男疑有與家人聯繫詢問時,便特別向盧男告知違反偵查不公開,將處罰新臺幣3萬元以及受徒刑處分,會派遣人員前來逮捕拘提盧男,盧男擔心有異,趕緊到派出所向警方查證是否遇到詐騙。

 

警方在了解事發經過後,即識破上情為詐團技倆,並與盧男說明這是詐騙集團慣用的「假檢警(公務機關)詐財」手法,內容多為「1、假冒健保局、醫院、電信業、檢警調等其他公務機關人員;2、佯稱證件遭冒用或涉嫌刑案,監管帳戶,偵查不公開;3、將存款或解約保險(定存)轉帳至指定帳戶,或交付提款卡及密碼給假書記官」,盧男在警方詳細的解說後,頓時恍然大悟,確定自己真的是遇到詐騙,表示幸好警方立即關心狀況並要求其勿再繼續與對方聯繫,才沒有掉入詐騙集團的話術陷阱,也成功保住存款,盧男頻頻向警方表達感謝之意,稱若無警方的幫忙,可能就會因心生畏懼而依照假檢警指示匯款,導致損失更多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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