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者張淑慧報導】依據內政部統計,使用實價登錄網站查詢人數,已累計1億8千萬多人次,而預售屋實價登錄新制自110年7月1日開始施行,預售屋買賣資訊提前至簽約後30日申報,並且完整揭露建案名稱、地點、交易面積及交易價格等資訊,對於房價資訊透明化的重大變革更是備受關注。臺南市新制上路至110年9月15日,短短75天新增揭露近2,200筆新制預售屋成交案件資訊,連同買賣及租賃成交案件共新增揭露約1萬3,000筆。預售屋案件揭露時間較以往舊制大幅縮短1至2年,資訊更為即時,佳評如潮。
臺南市長黃偉哲表示,臺南市產業建設持續發展,生活機能完善,就業機會增加,各界看好未來前景下,房地產自然穩定成長,但絕不允許有人以不當的方式哄抬房價,因此黃偉哲特別指示地政局,應配合中央確實將預售屋資訊全面納管並落實資訊完整揭露,以抑制投機炒作,給予市民更快、更透明的交易市場。

地政局長陳淑美表示,舊制預售屋實價登錄僅有規定代銷業者在委託代銷預售屋結案後,才需整批申報成交資訊,所以民眾想查詢預售屋案件成交價格資訊時,往往需等到買賣簽約1至2年後;而新制上路後,不論是建商自售或代銷業者銷售的預售屋,都必須在買賣簽約後30日內申報成交案件資訊。這次揭露的2,200筆預售屋成交案件,是今年7月1至31日間買賣簽約並完成申報,以及今年6月底前買賣簽約完成補申報的交易案件。以臺南市北區為例,從已揭露的資訊得知,該行政區7月份預售屋交易共51件,單價區間落於約28.8萬~36.3萬/坪,民眾可以參考作為決策,不再有資訊落後之困擾。

陳淑美進一步補充,揭露的成交案件資訊,均會經由地政局及地政事務所事先檢核,並篩選去除有明顯異於市場正常交易價格或特殊交易的案件後,才會對外揭露,未來將配合內政部持續每隔10天揭露一次預售屋成交資訊,逐步累積揭露量,讓預售屋交易資訊逐步豐富。

地政局呼籲代銷業者在110年1月至6月之預售屋買賣簽約案件最遲須在110年9月底完成補申報,在109年(含)以前之預售屋買賣簽約案件最遲則須在110年12月底前完成補申報,請尚未補申報之代銷業者務必如期申報,逾期未申報者,將按戶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

地政局提醒,市民朋友在購屋時可多加利用「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https://lvr.land.moi.gov.tw/)或「臺南市政府地政局實價登錄查詢服務網」(https://lvr.tainan.gov.tw/RealPriceQuery/),充分瞭解市場交易行情,審慎評估,千萬不要受搶售熱銷等片面訊息影誤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