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煙危害大 南投縣府籲勿違法輸入製造販售 – 今傳媒 JNEWS

【今傳媒/記者林惠貞報導】電子煙產品帶有特殊風味、甜味、薄荷味或其他香味等調味用途,如同香氣誘人的糖果,容易吸引追求時尚年輕朋友及想戒菸的菸友購買吸食,危害健康,縣府衛生局提醒民眾,國內迄無任何廠商申請電子煙產品之藥品許可證,亦即輸入製造販售電子煙都是違法,切勿觸法或好奇冒險嘗試。

衛生局長陳南松指出,市售電子煙含有尼古丁成份,研究指出尼古丁暴露可能讓大腦更容易對其他物質成癮,反而更無法成功戒菸。雖然電子菸不含焦油,但因容易產生強烈的成癮性,添加的化學香料,經過高溫霧化,也可能產生有毒致癌物質,比傳統菸傷害還大。

依據藥事法規定,含「尼古丁」產品為「藥物」,須依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查驗登記取得藥品許可證製造、輸入。目前國內尚無任何廠商申請電子煙產品之藥品許可證,未依法取得藥品許可證者,屬同法第20條之偽藥(未經核准,擅自製造),或同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之禁藥(未經核准,擅自輸入),依同法第82、83條規定,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最高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億元以下罰金﹔販賣者最高可處7年以下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千萬元以下罰金。

另外不含「尼古丁」產品,依藥事法第69條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或宣傳,如電子煙宣稱具有「幫助戒菸」、「減少菸癮」或「減輕戒斷症狀效果」等醫療效能詞句,依藥事法第69條規定,非藥物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或宣傳之規定,違者依法可處6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緩,其違法物品沒入銷燬。

南投縣府衛生局提醒民眾,如有戒菸需求,應尋求醫師及專業人員協助,正確的戒菸治療才能對症下藥,戒菸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