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者吳旻高、湖明嬛報導】
為了維護金門重要綠色資產,縣府依照森林法樹木保護專章規定,成立了「金門縣受保護樹木審議會」,負責金門地區受保護樹木之認定、列管、廢止以及相關協調、爭議處理、重大違規事件,此次經審議會審議,由縣府111年3月28日正式公告51株樹木為受保護樹木。
對金門地區的民眾而言,許多樹木不僅提供了遮陰、防風的功能,更是鄉村聚落共同的記憶,此次為了有效保護金門的珍貴樹木,由林務所遴請專業團隊,就原有列管樹木再次清查,經審議委員逐一審認後,共規劃51株樹木為受保護樹木,其中大多數為樹齡達一百年以上之老樹,又以榕樹、黃連木居多,另有木棉、龍眼、桄榔、雞蛋花等樹種,分布於各鄉鎮鄰里村落中。
縣府強調經公告受保護樹木,和文化資產類似,若遇土地開發利用,以原地保留為原則;非經許可,不得任意砍伐、移植、修剪或以其他方式破壞。本次公告之受保護樹木,除了由樹木所在之管理者維護外,後續林務所亦將優先加強保護、定期健檢,以保護樹木生長環境,未來亦規劃專屬網頁公布樹木現況。
縣府表示,縣林務所後續將持續辦理老樹的管理維護以及提請審議會審議。另有關金門受保護樹木的詳細資料將放置於金門縣林務所首頁-業務專區-金門縣受保護樹木可供查詢(https://reurl.cc/pWk2yb),鄉親如發現列管樹木有生長狀況不良的情形,亦可與林務所聯繫(082-352846)。期望藉由受保護樹木喚起民眾對維護樹木及綠色生態之責,共同保護金門最有價值且最珍貴的生態文化和綠色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