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合作宣傳稽查 增進獼猴保育措施 – 今傳媒 JNEWS

【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農委會於8月9日預告將臺灣獼猴納入指定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之動物,市府農業局表示樂觀其成,也已與民間團體台灣獼猴共存推廣協會合作,準備好配套措施,無論中央何時公告,都會與該團體合作嚴格針對臺灣獼猴不當虐養、不當餵食甚至毒殺等各類問題與教育宣導,增進相關措施。

臺灣獼猴為臺灣特有亞種之靈長類野生動物,因農委會於108年1月9日公告為一般類野生動物,近年來私養亂象叢生,中央政府有鑑於此,已於8月9日預告禁養規定,未來正式公告後,若民眾私養獼猴將可依動物保護法處最高25萬元罰鍰並沒入獼猴,農業局將依法嚴格執行,斷除私養亂象,同時呼籲若有不擬畜養之獼猴,可通知農業局予以收容。

同時高雄柴山為獼猴棲息地,屢出現獼猴搶食民眾食物或侵擾民宅,甚至於近期有保育團體發現龍泉寺登山口附近獼猴陸續出現不正常死亡案件。經農業局送檢死亡獼猴的胃內容物及肝臟進行毒物分析後,報告出爐,2隻獼猴體內檢出市售滅鼠藥剋滅鼠(Coumatetralyl)成份,濃度自0.031~1.150 ppm不等,但因臺灣獼猴為雜食性動物,殘留滅鼠藥的原因不排除獼猴食入體內含滅鼠劑成份的小型野生動物(老鼠、鳥類)累積、誤食附近民宅殺鼠劑,或人為投毒的可能性。因為剋滅鼠是長效性抗凝血劑型滅鼠劑,主要機制為凝血障礙,動物會因為所食入滅鼠藥的頻率與多寡造成主要毒害、次級毒害,或因非致死性汙染但附加傷害導致凝血障礙而死亡,故為了保護野生動物,建議民眾可以選用捕鼠籠等其他方式防止鼠害,避免造成野生動物傷亡。但倘為蓄意毒殺,農業局將依法究辦,絕不寬貸,依野生動物保育法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並鼓勵民眾檢舉,一旦檢舉查獲不法者,農業局將提供罰鍰金額20%的檢舉獎勵金;另為防止獼猴遭遇不當傷害或毒殺,農業局已加強登山口宣導及查緝,也將與獼猴保育團體及警政強化宣導教育及合作查緝。

農業局呼籲,與民間專業團體之合作後,除了宣傳教育能夠加強外,最重要能增加不法訊息之掌握,能立即與警政循線遏止不法。與野生動物保持和諧的最佳方案就是不餵食、不接觸、不干擾,除了動物保護法、野生動物保育法外,高雄市也訂有野生動物保育自治條例,接觸或餵食獼猴最高可處1萬元罰鍰,倘有對待獼猴的不法行為,農業局都鼓勵民眾拍照蒐證通報1999,經舉報後,農業局將啟動與警政依線查緝,杜絕不法,期待大家可以和野生動物和諧共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