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病人自主權利法」自108年1月6日正式施行,立法目的及精神為尊重病人醫療自主、保障其善終權益,促進醫病關係和諧。高雄市現有11家醫療院所提供預立醫療諮商服務,據衛福部資訊至110年12月底,全國簽署預立醫療決定人數達10166人含高雄市604人,而高雄榮民總醫院協助完成諮商簽署人數215人,佔高雄市簽署率近3.5成,在高雄市名列前茅。
高雄榮民總醫院家醫部陳如意部長表示,在華人社會中,談論死亡是一大禁忌,傳統孝道的迷思:「若不救到底,是不是不孝?」充斥在華人社會上,導致病人臨終前受盡無效醫療的折磨。如今,民眾可事先透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了解完整的資訊,根據其意願訂下「預立醫療決定」,選擇接受或拒絕的醫療措施,同時也提供家屬一個能夠了解病人想法的機會,讓家屬能根據其意願協助病人善終,達到生死兩無憾。陳如意部長表示:前體育主播傅達仁遠赴瑞士求安樂死、王曉民十七歲發生車禍成為植物人,在病床上躺了近半世紀後引發廣泛民眾對於善終權討論。如今在超高齡化社會中面對死亡及失能的問題,即使醫療技術日新月異,延續末期病人生命的方式越來越多,但無法使其尊嚴善終。「病人自主權利法」重點是讓病人走得有尊嚴,有權選擇拒絕維持生命治療、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並讓病人有機會接受到安寧療護,保障臨終前的生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