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高雄市某生技公司疑利用不正當行為,要求藥局預先支付貨款卻不出貨,造成多家藥局蒙受大量損失,高市衛生局於第一時間即與藥師公會密切聯繫,並掌握影響範圍,將協助聯合被害下游藥局依據民事訴訟法協助求償。
衛生局已依據藥事法第71條第1項規定派員至該公司營業地址及倉儲地址稽查,有拒絕、規避或妨礙之嫌,已正式函文通知該負責人藥師到案說明,併同釐清相關事證後,若有不當情事將依藥事法第92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必要時移送強制執行;若有違藥學倫理規範及藥事法規定,則移送該公司負責人藥師依藥師懲戒委員會程序處辦。
衛生局調查並已掌握該生技公司代理成藥包括金十字胃腸藥、張國周、撒隆巴斯、鬪雞牌乳膏、龍角散、安瞳洗眼液、創護寧、綠油精、肌樂噴劑、克風邪、克風邪加強、痛都好、成大止暈吐、麗芬薄荷油、五鶴標薄荷棒、傷風感冒液、葡萄王夜夜寧、舒立效等常見的非處方用藥,影響醫師處方及藥師調劑甚微,但考量受害藥局甚眾,衛生局持續與藥師公會聯繫合作,共同保障市民健康及公會會員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