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壁養雞場違規土方填土 臺南市政府:裁罰並限期3個月改善 – 今傳媒 JNEWS


【今傳媒/記者張淑慧 報導】臺南市農業局於昨日舉行聯合勘查,針對後壁區公所報告的一蛋雞養雞場設置基地疑似使用違規土方填土事件進行調查。參與聯合勘查的單位包括地政局、工務局、環保局、警察局、後壁區公所及行為人等。現場勘查發現,業者回填了混凝土塊、磚塊及碎石等營建剩餘土石方,已違反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2-1條規定,將依違反區域計畫法21條裁罰並限期3個月改善,若不遵從者將按次處罰。

臺南市農業局表示,業者未依核發的畜牧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內容使用,將請業者陳述意見,並依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第33條規定,廢止該容許使用同意書,同時通知工務局廢止建築執照。地政局也表示,有關道場段158地號,經農業局辦理聯合會勘,己確認土地回填土方含有石塊磚頭,不符合農地農用,後續將移送地政局,由地政局依違反區域計畫法之使用管制規定予以裁罰。經初步了解,該土地面積達1.5公頃以上,依本市裁罰基準,將處15萬元罰鍰,並限期3個月內改善。

臺南市農業局呼籲所有農業設施申請業者,如農地需回填外來土方,應依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2-1條規定,不得回填砂、石、磚、瓦、混凝土塊、營建剩餘土石方、廢棄物或其他不適合種植農作物之物質,以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之安全性及符合農地使用管制規定。(圖/臺南市政府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