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營區某市場餐飲業者食品衛生不佳 衛生局要求限期改善 – 今傳媒 JNEWS

【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有關媒體反映左營區某市場餐飲業者食品衛生疑慮乙案,衛生局今(17)日到場查有多項缺失,已責請業者限期改善,改善前不得作業

經查,作業場所無妥善設置病媒阻隔設施,現場發現蟑螂,以及作業區髒污未清潔、餐具及器具未覆蓋、調味料分裝無分裝日期、冰箱內物品堆積未落實清潔、食材未離地放置、未進行「先進先出」原則、洗手台未張貼洗手掛圖、從業人員未定期接受健康檢查、未建立冰箱溫度記錄等缺失,業者已自主暫停營業至複查完成改善。衛生局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1項飭令業者限期改善,限期改善前不得作業,倘經複查未改善,依同法44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罰鍰。

衛生局呼籲業者應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加強食材放置、貯存、從業人員、作業場所、設施衛生管理,恪遵食品安全衛生管理相關規定,且食材均應包裝妥當並依性質分區存放,離地放置,並採「先進先出」原則,維護食安與市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