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衛生局:「電子煙就是違禁品 」不推薦、不嘗試、不購買! – 今傳媒 JNEWS

【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千萬別上當!電子煙打著炫麗的外貌來誘騙吸引你,背後其實有健康風險正在慢慢地危害中…

世界衛生組織已證實,任何形式的菸品包括電子煙都是有害的,並沒有證據證明電子煙是安全且可以幫助戒菸。市面上聲稱之電子維他命棒、蒸氣果汁、VAPE(維卜)等物品,事實上指的都是電子煙。電子煙業者常宣稱為「減害」或「戒菸」產品,誤導消費者,市面上近八成煙油被檢驗出尼古丁,顯示多數電子煙使人成癮;還有許多癮君子不僅沒能成功戒掉傳統紙菸,反而連電子煙一起抽。所以,電子煙可能造成更大的健康危害。

112年3月22日菸害防制修法施行後,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5條的規定,已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不得製造、輸入、販賣(包括透過網路、實體店面及面交)、供應、使用、展示或廣告(製作廣告、接受傳播或刊載) ,違規者最高處新臺幣最高5,000萬元罰鍰。部分電子煙恐淪為毒品之載具,不肖業者在電子煙油中添加毒品(如依托咪酯Etomidate)(俗稱“上頭煙”),利用網路社群媒體、短影音廣告,搭配各種水果風味吸引年輕族群使用。毒品使用行為,已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呼籲民眾「三不原則」(不推薦、不嘗試、不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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