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者張淑慧 報導】臺南市政府致力於永續發展,積極推動能源轉型政策,並以永續發展為目標。未來將結合屋頂型和農業經營設施等土地利用方式,推動綠能發展。這樣的發展方式可提供多元利用的魚塭土地,增加漁民收益。
臺南市長黃偉哲表示,臺南市在推動漁電共生方面已經取得一些成果。根據市府農業局的統計,截至113年1月底,臺南市共有12個漁電共生地面型案件,總容量為197.28MW。推動這些案件時,我們優先考慮民眾意願、漁民生計以及生態環境等方面。目前已有幾個案場開始營運,例如金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與億祥能源有限公司合作的南區喜東段案場,預計建置18MW,目前已完成部分且池中放養130萬尾蝦苗。另外,大亞集團正在規劃位於七股漁電共生案場建置85MW,預估年漁貨量將達500噸,包含蛤蠣、烏魚、石斑魚、虱目魚等各類魚種。雲豹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則計劃在北門區建置128MW,預估首年將帶來至少1.8億度的發電量,年減碳量高達9.5萬噸,可供應超過5萬家庭1年所需用電。案場內包含養殖池和蓄水池,養殖池主要放養文蛤,並混養虱目魚和白蝦作為工作魚;蓄水池則混養虱目魚和白蝦。預計今年全場域可達成500公噸以上的漁獲收成價值,未來加入吳郭魚等魚類養殖後,預估年漁獲量將超過1500公噸。這將為養殖戶創造高價值的漁電收成環境。
市府農業局為確保漁電共生案場能落實養殖計畫,十分注重並貫徹養殖為本的基本精神,強化且積極辦理案場的查核管理工作。每年會進行養殖事實現地查核,判斷案場是否依核定計畫內容使用,同時保有養殖事實。未通過者限期一年內改善,期間檢查頻率提高,每季實施查核。改善期滿仍未符合規定者,將廢止農業容許使用許可,並通知相關主管機關處理。
經發局強調,未來市府也將持續透過把關、輔導、鼓勵各項措施,推動本市太陽光電穩健發展,支持業者選擇適當場址生產綠能,讓土地複合利用不會造成額外的破壞,並結合「民眾意願」、「漁民生計」及「生態環境」三大考量,確保漁民權益與環境生態永續,創造養殖及綠能發展雙贏之局面。(圖/臺南市政府經發局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