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不及銷贓 即遭鳳警逮捕歸案 – 今傳媒 JNEWS


【今傳媒/記者蔡祁妘報導】報案人夫婦於110年2月18日3時30分許,將其自小客停放於鳳山區中崙一路路邊,即由先生前往鳳農市場採買,報案人在車外等候,嗣於4時42分許完成採買返回車上見副駕駛座車門微開,另發現副駕駛座腳踏墊上之包包遭竊,報案人稱其損失名牌包3個、金飾4兩及現金4萬元,財損共約36萬餘元。

本案調查係歹徒趁被害人至市場採買(被害人之妻在該車旁顧車),趁隙開啟車門以竊取副駕駛座之皮包後逃逸,獲報後依程序受理並開立三聯單,並由轄區成功所及偵查隊組專案小組查辦。經警方抽絲剝繭,鎖定一男子張○○涉嫌重大,即備卷向檢察官聲請搜索票後經高雄地方法院法官核准,於110年2月21日8時,高雄市大寮區華中南路執行搜索,當場查獲張○○(男、約45歲)並查扣贓物包包3個(Gucci2個、Coach1個)、金飾一批、現金2萬7千元及海洛因0.25公克等證物,全案依竊盜、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

警方呼籲民眾對於自身財物應妥慎保管,切勿貪圖一時之便將物品隨意放置,讓宵小有機可趁,警方亦對鳳農市場周遭加強巡邏防制是類案件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