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者蔡宗武報導】屏東縣今(110)年4月1日起公告本年度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之土地及建物,經統計被繼承人計1,526人、土地3,239筆、建物142棟,土地總面積約216公頃,土地價值若以110年公告現值計算,三千多筆土地價值總和將近25億元!

屏東縣政府地政處表示,110年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之不動產自4月1日起開始公告,為提高申辦繼承登記案件數,地政處聯合所轄屏東、潮州、東港、里港、枋寮及恆春等6個地政事務所,特地於清明節前2週勤跑本縣屏東市、高樹鄉、萬丹鄉、竹田鄉、潮州鎮、崁頂鄉、南州鄉、枋山鄉、獅子鄉及滿州鄉等10個鄉鎮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11處,合計超過五百多位長輩參加,地政事務所人員當面解說繼承登記的流程以及逾期未辦繼承將面臨那些問題等。關懷據點的長輩最多人詢問:繼承人分散各地如何辦理繼承登記、逾期未辦繼承的罰鍰如何計算,以及列冊管理期滿被標售時的優先購買權、標脫後繼承人領取價金是否要申報遺產稅等問題。滿州社區的長輩更提到原本已辦完繼承登記,沒想到又收到通知無身分證字號(流水編號)而漏辦繼承的土地等相關事宜。

經統計歷年截至110年3月底,屏東縣逾期尚未辦繼承登記之土地已累計有30,807筆、建物1,158棟,公告現值合計超過154億。繼承人倘逾公告期間仍未申請登記者,將由縣府予以列冊管理,列冊管理期間為15年,逾期仍未聲請繼承登記者,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經標售所得之價款以專戶儲存,繼承人得依法領取,逾10年未提領該價款者歸屬國庫。

有關公告列冊管理內容請逕上屏東縣各地政事務所網站之公告專區或公告訊息查閱。為保障繼承人之權益,地政處提醒,民眾於列冊管理期間隨時可向所轄地政事務所申辦繼承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