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者張淑慧報導】日前接獲檢舉有國人於網路販售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鯊魚劍」情資,海委會由海洋保育署(下稱海保署)、海巡署偵防分署臺南查緝隊、海巡署南部分署第11岸巡隊、艦隊分署北部機動海巡隊,會同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執行查緝,於110年3月中旬兵分多路分別在臺中、臺南、臺北、高雄、桃園等地區,查獲鯊魚劍170支、鋸鰩牙齒4袋、獨角鯨牙2支、獨角鯨牙切段2支等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為海委會成立以來,查獲首例最大宗販售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
本次查獲之「鯊魚劍」等物品,經海保署委請專家就外觀及特徵予以鑑定後,確認該批查獲物品包含尖齒鋸鰩(Anoxypristis cuspidata)、後鰭鋸鰩(Pristis zijsron)、侏儒鋸鰩(Pristis clavata)、大齒鋸鰩(Pristis pristis)之鼻鋸及牙齒、鋸鰩科鋸鰩屬(Pristis sp.)牙齒,以及一角鯨(Monodon monoceros)牙,均屬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之產製品。
鋸鰩為軟骨魚類,吻部延長,兩側有齒狀突起,長相類似鯊魚,但不同的地方是鋸鰩身體扁平,鋸吻上沒有肉質觸鬚。主要棲息於全球熱帶、亞熱帶的淺海,臺灣周邊海域也曾出現過尖齒鋸鰩。鋸鰩的吻部被視為收藏品或傳統藥材,因信仰的需求,過去台灣漁船從遠洋帶回鋸鰩鼻鋸,成了鯊魚劍的大宗來源。我國於2008年8月1日將鋸鰩科所有種(Pristidae spp.)列為保育類野生動物。
一角鯨(Monodon monoceros)又稱獨角鯨,為一角鯨科現存兩個種類中的一種(另一種為白鯨),主要生活在北極周遭海域。背部沒有背鰭,最令人矚目的是頭部前方突出一支長長的「角」,而這根其實並不是角,而是從上顎骨長出的「犬齒」,功能可能主要為感知海水鹽度、溫度和壓力變化。我國於1990年將所有「鯨目」列入保育類名錄,故所有鯨豚都是保育類野生動物。
海保署表示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5條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非經主管機關之同意,不得買賣或在公共場所陳列、展示。未經主管機關同意而買賣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民眾如有發現違法情事,請提供照片、影片或相關事證,向地方保育主管機關、海保署或撥打海巡署「118」專線進行檢舉,並呼籲民眾切勿購買非法來源保育類動物產品,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共同守護珍貴的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