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者董寶明報導】澎湖縣政府消防局統計,1月至5月達火災認定標準案件共74件、無人死亡,造成7人受傷,財物損失約新臺幣66萬9仟元,分析火災原因以燒雜草與廢棄物41件最多,占約55%。另住宅火警11件,其起火原因分別為電氣因素、遺留火種及爐火烹調,其中,以「電氣因素」列居第1位,經分析容易產生「電氣因素」火災案件因素為:不正確使用電器習慣、空氣相對濕度高、老舊建築物牆壁滲(漏)水、堆放過多雜物等,一旦不注意,就容易造成火災。

另5、6月為臺灣的梅雨季節,民眾需注意因為下雨空氣潮濕,或建築物老舊導致牆壁漏水,水氣跑到電氣管線內,都有可能造成短路,或者是插頭、插座沒有定期清理,插頭的兩極間有堆積灰塵的情況下,又遇到水氣,兩極間出現迴路,形成通電狀態,就會變成「積污導電」,都可能會導致電器設備故障、短路,而引發火警。

消防局提醒民眾防範電氣火災,要謹記「五不一沒」原則,包括用電不超過負載、電線不綑綁、插頭不汙損、電源插座不長插、周圍不放可燃物,沒有安全標章電器不買不用等,避免火災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