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杯酒駕罰不怕!高市交通局建議中央從嚴從速修法 – 今傳媒 JNEWS

【今傳媒/記者蔡學民報導】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發生的酒駕死亡車禍,造成一死三傷。市府交通局深表痛心與遺憾,為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建議中央從速五大修法,以未必故意之殺人罪論之,同車乘客需連帶負刑事責任。

高雄市酒駕A1交通事故110年1月至11月死亡12人,係六都排名第3,另A1交通事故人數截至12月26日止比去年同期減少13人。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已將酒後駕車列為交通大執法取締重點項目之一,於疫情解封後加強取締酒駕違規行為,110年11月開罰1,166件,較去年同期增加44%,另酒駕事故死傷人數也較去年同期減少21%。

酒駕害人不淺,高雄市政府於今年持續加強酒駕執法之外,亦不斷透過宣導、教育呼籲用路人勿心存僥倖,並拒絕酒駕。市府除清查酒駕累犯予以列管,也將以正式程序請求交通部再修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強化嚇阻酒駕行為。

高市交通局建議五大修法包括:一、酒駕駕駛人除罰鍰外,吊銷其駕駛執照,永久不得考領外,建議並沒入車輛。二、對於酒駕肇事者之同桌共飲酒之人,明知其將酒駕而不予禁止駕駛,建議予以裁罰。三、車主在知情情況下,除處罰鍰、車輛牌照吊扣3個月外,並建議吊銷車主駕駛執照。四、對於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建議中央修法以未必故意之殺人罪論之。五、建議同車乘客需連帶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