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縣民健康 金門縣府啟動日本食品聯合稽查 – 今傳媒 JNEWS

【今傳媒/記者吳旻高報導】中央政府日前宣布鬆綁開放日本輻食進口新政策,為維護全體縣民健康,縣府首波跨局處聯合稽查,於 111 年 3 月 1 日由衛生局李副局長金治帶隊協同建設處前往家樂福、寶雅、全聯及金城聯等販售場所,針對日本福島、茨城、櫪木、群馬、千葉等 5 縣市與 9 大類食品(生鮮冷藏蔬果、冷凍蔬果、活生鮮冷藏水產品、冷凍水產品、乳製品、嬰幼兒食品、礦泉水或飲水、海草類、茶類)加強稽查,查核結果目前並未發現行政院 2 月21 日開放的福島等 5 縣食品流入市面,有關產地標示均符合規定。

同時建請業者設置日本食品專區,資訊透明,提供民眾消費參考。此外,縣府跨局處聯合稽查小組,也會持續檢討執行食品安全對策與作為,包括嚴格加強產地標示查驗,稽查量販店、賣場、超市及超商之日本進口食品產地標示且要求標示不只生產國,還要生產地縣市,做好食品安全,落實溯源標示。呼籲業者勿進口日本福島等 5 縣食品同時請商會協助與幫忙宣導,並建議業者設置日本食品專區,資訊透明。另學校營養午餐及社區老人共(供)餐之採購合約要求業者使用可溯源食材,禁用日本福島等 5 縣食品。

此外,目前本縣無相關輻射檢驗設備及能力,有關市售日本食品,將送台灣專門機構進行檢驗,有關查核、檢驗結果及相關資訊將公布於衛生局官網專區,充分資訊揭露,提供民眾查詢及作為消費參考。縣府呼籲鄉親朋友們,選購食品應看清楚食品標示資訊,勿採購來路不明之食品,出國購買自用的外國食品勿隨意轉售,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30 條第 1 項規定:「輸入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食品、基因改造食品原料、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及食品用洗潔劑時,應依海關專屬貨品分類號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查驗並申報其產品有關資訊。」違反者,依同法第 47 條第 14 款規定,處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300 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