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吳玉芬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南門派出所警員陳惟楨及張修閔日前執行巡邏勤務之際,接獲民眾報案稱自己的機車遭竊,警方立即趕赴現場,只見一名婦人焦急的說「我的車不見了啦」,員警先行安撫婦人情緒,隨後向其了解原因。
經了解該名江姓婦人一早獨自騎乘機車至醫院看診,並將車輛停放在醫院後方停車場內,怎料就診完畢才經過2小時的時間,要返家時卻發現愛車不翼而飛,江婦表示自己有先在停車場內找尋,但皆未發現,擔心遭有心人士竊走,才會急忙報警。
員警聽聞後,先行安撫江婦情緒,並請其提供車輛的車號、顏色及車款等資料,惟江婦告知警方僅記得車牌數字係「210」的輕機車,為確保資料正確,警方先請值班同仁協助查詢江婦名下機車的相關資料,這才發現其所有之輕機車車牌號碼為「021」,與其所述不同,後來警方兵分兩路在停車場內及周邊徒步找尋該部車輛。
果真在停車場內發現該部輕機車,並通知江婦至現場認領車輛,江婦對於自己的疏失而造成誤會一場,感到非常抱歉,也對於警方熱心的協助表示非常感激,警方也藉此機會向江婦宣導,停好車後務必將鑰匙取下,切勿貪圖一時方便,而造成自己的財物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