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者陳允得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北門派出所警員蔡銘誠及林宗緯於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接獲轄內某銀行行員報案稱,有一名女子疑似遭詐騙,警方到達現場後,銀行行員向警方表示黃女至臨櫃欲匯款新臺幣40萬元,因金額較大故行員關心黃女匯款的用途。

 

該名黃姓女子向行員表示,投資朋友未來將上市的股票,因此按照朋友指定帳戶將現金轉入,而行員核對黃女所提供轉帳之帳號,發現該帳戶名稱與黃女所提供有異,於是行員立即通報警方;警方立即詢問黃女發生事情的始末,黃女向警方表示日前使用臉書加入投資股票的群組,隨後詐騙集團要求黃女加入LINE,詐騙集團告知黃女因該股票未上市,如欲獲利較多必須投資該股票,隨後詐騙集團告知黃女下星期股票準備上市,這星期是最後一次機會進場的時機。

 

詐騙集團要求黃女先匯款新臺幣40萬元至指定帳戶,接著等待股票上市獲利後可將投資金額及獲利的報酬一次領回,黃女不疑有他,便前往銀行匯款;員警了解後告知黃女此為詐騙手法,經警方勸說並提供各類詐騙手法後,黃女終於了解自己遭詐騙,所幸黃女未將款項匯款而遭詐騙,警方告知黃女若爾後有遇到任何問題都可隨時撥打165或是派出所電話作為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