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
高雄市除草劑管理自治條例施行迄今,環保局共接獲34件違規使用除草劑檢舉案件,查獲8件違規使用除草劑,累計裁罰金額4萬元,今(111)年迄今尚無查獲違規案件,顯示禁用除草劑政策逐漸獲得市民朋友的認同。
環保局為打造城市友善環境生態,訂定「高雄市除草劑管理自治條例」並於108年5月9日施行,除了農牧用地、林業用地及養殖用地外,其他非農業用地全面禁止使用除草劑,例如公園、學校、住宅區、醫院、溪畔以及道路兩側皆在禁用之列,若違規使用除草劑,經檢出除草劑成分將對行為人或土地所有人或管理人處新台幣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經統計環保局接獲34件違規使用除草劑檢舉案件,其中8件採樣送驗的植物樣本,含有嘉磷塞、固殺草等除草劑成分,違規地點以閒置的住宅區為最多。
為宣導本市已全面禁用除草劑,環保局除不定期透過電台廣播、電視或路口電視牆等多元管道進行宣導,並積極輔導社區志工及巡守隊以機械除草取代噴灑除草劑。此外,也向農會及農藥販賣店家宣導,勿販售除草劑予非使用於農地的民眾。環保局更針對人口數較多且有大型公園的26個鄰里主動巡查,巡查結果皆符合規定。
環保局張瑞琿局長呼籲除草劑的使用雖相較於機械除草更快速經濟,但背後隱藏的卻是破壞生態鏈與影響民眾健康,因此請民眾持續與環保局配合支持非農地禁用除草劑,大家齊心為保護環境、守護彼此健康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