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者簡勻青報導】若公司公告要求所有員工於每周一快篩陰性,並提供快篩陰性證明,才能進入工廠上班,那快篩的費用應由誰負擔?

 

雇主要求勞工上班前需快篩,如非疫情指揮中心要求「必須」進行快篩檢驗之對象(例如未施打三劑疫苗之醫護人員、幼兒園及補習班之教師等),雇主不得強迫勞工進行快篩,亦不得因勞工未予配合而拒絕其提供勞務。

 

若是指揮中心及主管機關訂有特定場所之人員應提供快篩陰性證明,才能提供勞務,則相關從業人員就要遵守相關規定,檢測費用則由公費支應。

 

勞動局呼籲,如雇主基於營運需求,徵得勞工同意進行快篩,始能提供勞務,其費用應由雇主負擔,並建議雇主可考量改採居家辦公、分流辦公或其他人力調整等模式因應,以兼顧勞資雙方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