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于凱建議警局採購委外系統,減少基層負擔、降低開單出錯機率 – 今傳媒 JNEWS

【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今年6月,高雄楠梓發生「重複開出26張罰單」的烏龍事件。時代力量議員林于凱深入了解,發現原因在於高雄的罰單,顯示時間須由員警人工修圖,容易發生失誤。今(7)日質詢,他建議市府參考其他縣市做法,採購委外系統自動開單。

▌五都都已使用委外系統,高雄應該參考

林于凱表示,目前市面上的高階數位相機,時間顯示都很小,因此製作舉發單時,要由員警重新後製加上時間。但人工修圖除了費時,也沒有自動判讀機制,除了容易出錯,更容易引起民眾質疑。

目前台北、新北、桃園、台中、台南、新竹、苗栗等縣市都已採用委外系統。系統在製作舉發單時會自動帶入違規時間及車牌等資訊,員警不用再手動修圖。林于凱建議警察局採購委外系統,除了提高基層員警辦理舉發作業效率、快寄送罰單時間,也降低人工處理出錯機率。

警察局交通大隊隊長張偉中回應,對於委外自動開單,將錄案研議辦理。

▌綠園道垃圾菸蒂丟滿地,有罰則卻罰不到?

除了交通違規的舉發狀況,林于凱也提出「亂丟垃圾」違規,有法卻罰不到的問題。

林于凱以綠園道為例指出,民眾亂丟菸蒂和垃圾的情況嚴重,里長、社區巡守、大學生都撿不完。雖然根據〈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亂丟垃圾菸蒂可以開罰1200到6000元,但稽查人力有限,也無法每天在公園蹲點巡查。

高雄市環保局在2020年推出「檢舉會員制」,鼓勵民眾檢舉亂丟垃圾。政策推出後半年,有約7成的罰單來自民眾檢舉,可以說頗有成效。但有一些情況,像是拍到從汽車副駕駛座丟垃圾,或者拍到亂丟垃圾的機車騎士背影,檢舉可能就不會成立。

▌不是車主亂丟就不能罰,近1/4案件無法順利舉發

今年1到8月環保局受理的亂丟垃圾檢舉中,有24%因為亂丟的行為人不是車主而無法舉發。林于凱分析,造成這個情況的原因在於環保署民國97年函釋「廢清法第27條第1款處分對象應為實際行為人」。

也就是說,除非環保局能夠舉證就是車主丟的,否則就算知道是哪一台車的乘客亂丟垃圾,也罰不到。

林于凱認為,廢清法開罰應該比照交通處罰條例,如果拍到車輛的照片,就由車主負責,如果車主不是行為人,則由車主檢附證據告知主管機關。林于凱建議環保局函請中央盡速修訂相關法規,並於修法之前先行更新函釋,以達嚇阻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