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者林健昌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興安派出所巡佐戴嘉凌及警員陳俊友日前擔服巡邏勤務,接到轄內某郵局行員報案請求協助,稱當日下午時有行員因業務忙碌一時疏忽換錯錢,請警方協助聯繫該名洽公民眾,警方接獲後立即到達現場詢問發生事情的始末。
經了解該名行員負責新臺幣兌換的相關業務,當日15時許,有一名張姓男子至郵局洽公兌換紙幣,因行員一時疏忽竟多給了20張500元新臺幣,損失金額為新臺幣1萬元,經內部人員察覺有異後便請求警方協助,警方遂立即由郵局人員陪同調閱周遭監視器影像,經警方不斷地過濾、調閱後鎖定該名張姓男子的機車。
警方立即前往張男的住處確認他是否為當日至郵局洽公之民眾,以及是否有溢領取郵局損失之1萬元;張男當場表示下午確實有至郵局洽公兌換紙幣,惟該款項為公司所有,他兌換完畢後即將該款項上繳公司,因此對於金額是否有溢領取一事並不知情。
警方聽聞後立即與張男前往公司清點該款項,經清點後證實確實有多了1萬元,所幸該款項尚未遭人使用,故由警方陪同張男一同回到郵局將溢領取的1萬送返,由該行員親自點收,行員對於自己一時疏忽,造成警方困擾表示非常抱歉,並向警方頻頻表達感謝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