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者謝榮浤報導

於112年2月20日晚間19時許,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春社派出所接獲民眾報案,稱南屯區忠勇路上廟宇裡的虎爺金牌和香油錢遭不明人士竊取,損失約新臺幣2萬餘元。員警獲報立即封鎖現場,通知鑑識小隊前往採證,並擴大調閱案發現場周邊CCTV鏡頭,隨即鎖定與廟方志工所描述犯嫌特徵相符的林姓犯嫌,並循線於北屯區網咖將林嫌緝捕到案,全案依竊盜罪嫌移請臺中地檢署偵辦。


經了解案發當晚,林姓犯嫌假意入院參拜實則觀察地形,見四下無人順手摸走虎爺身上配戴的金牌,欲離去之際,又瞥見一旁的香油錢箱,隨手抓了一把錢幣,從容騎乘機車逃逸,由於林嫌犯案時穿著背後繡北部某間學校字樣外套太過醒目,員警掌握此特徵,循線於北屯區網咖逮捕呼呼大睡的林嫌;其到案後上演苦情戲碼,已將贓款全數繳交所積欠之醫療費,藉機博取同情,惟犯行屬實,全案依竊盜罪移請臺中地檢署。

台中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分局長李建興表示,治安有我在、民眾心安在,警方對於犯罪行為絕不寬貸,秉持市長指示在臺中有案必破,並破得快的決心,籲不法分子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以維護市民生命及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