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議員陳麗娜召開「學校交通導護問題與對策」公聽會 – 今傳媒 JNEWS

【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高雄市議員陳麗娜召開「學校交通導護問題與對策」公聽會,家長志工團體、教學團體代表、專家學者就交通導護權利義務,老師是否應退出交導工作等問題熱烈發言。家長及志工團體呼籲交通導護法制化,讓交導也具有義交身分,其權力範圍、專業培訓、權益保障予以健全規範。學者認為教育局不應將導護問題推給各校校務會議,應思考老師不站後的相關配套,盤點並改善各校危險路口,強化校門科技執法。高雄大學教授廖義銘則認為議會可擬定特殊行路地區道路交通管理自治條例,把各級學校、大型醫院、觀光地區納管。

陳麗娜表示,高雄市國中教師執行導護遭撞傷後,老師應不應該站交通導護、導護人員權利義務及保護都引起關心。現階段交通導護由教育局負責,但警察局、交通局等單位也有改善通學交通環境之責,她也會與教育局、研考會研擬制定「高雄市特殊行路地區道路交通管理自治條例」的可行性。

導護問題引起家長高度重視,前鎮、五福、鳳翔等多個國中小家長會、導護志工團體踴躍出席表達意見。家長志工團體指出,學生只聽老師,不一定會聽導護志工的話,再加上交通導護沒有道路指揮權,車輛根本不聽指揮,造成校門亂象和危險,導護甚至會被路人罵「為何攔我?」。目前老師大部分已退出交通導護,如果政府不想加重警力負擔,政府應修法提高汽機車、腳踏車在校門口違規的罰責,編列預算訓練導護志工,甚至聘請專業義交來幫忙。

高雄市各級學校家長會長協會也認為,交通導護應該法制化,其權力、範圍、培訓、保障應有健全規範。執勤安全,標線、待轉區、號誌等上學交通環境要改善,應進行環境全面體檢。讓交導也具有義交身分,但執勤範圍只限校門。此外,老師站導護要建立考核制度,給願意站的老師鼓勵。

教育局副局長表示,會持續進行交通志工培訓,進行通學步道交通號誌盤點,會加強宣導用路人、家長要遵守交導指揮,加強培訓義交,擴大志工來源。

交通大隊指出,除國小,國中、高中、大學校門口都有校門交安需求,有限警力只能重點支援。肇責部分只有對交警、義交的肇責,交通服務隊沒有相關規定,應修法納入,讓交通服務隊獲得健全的法律保障空間。

全國教師工會指出,誰站導護不是問題的核心,老師和志工都會面臨安全問題,建立安全的上學環境才是重點。包括號誌、斑馬線等交通設施、校園路口執勤等職權都不在學校,老師對駕駛者交通違規更無能為力,教育之外的相關單位都應共同參與。

教師職業工會認為,站不站導護不能拿來評斷老師的好壞,台灣交通安全有很大問題,導致老師和志工必須站導護,而改善交通並非教育單育的責任。交通導護應有等同交警、義交相同的道路指揮權,政府應加強交導志工專業培訓,宣導家長及用路人服從交導指揮。

出席學者包括高雄大學教授廖義銘、高餐大劉維群、屏東大學李銘義、樹德科大學吳建德、崑山科大馮國豪。屏東大學李銘義認為,教育局不應將交導問題推給各校校務會議,明訂老師是否要站導護?若不站的配套措施,包括編列保險、裝備、培訓經費,盤點並改善各校危險路口。

高雄大學廖義銘教授指出,高雄市特殊行路地區道路交通管理自治條例,把各級學校、大型醫院、觀光地區納管,設置交通安全管理輔助人員,明訂其權利義務關係,不服從交管者給予特殊罰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