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者謝榮浤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黎明派出所副所長謝宗瑋及巡佐張文達、警員蔡鈞亮日前在南屯區河南路四段處理交通事故時,突然有位計程車司機突然向員警招手,表示車上載有一位迷失老婦人,繞了很久都找不到老婦人所述的地址。員警待處事完畢後,先將老婦人載返派出所休息。

返所後,經了解該名林姓婦人(25年次)目前住在西屯區,為了去女兒家探望寶貝孫子,獨自一人搭計程車前往,但是記不清楚女兒家的正確地址。張員詢問林婦是否記得女兒的行動電話,但張員撥打林婦提供的手機號碼卻是空號,林婦不好意思地表示自己年紀大,記憶大不如前,可能記不得女兒電話是幾號了。員警並不氣餒,再詢問林婦是否能提供更多女兒的資訊,惟林婦僅不斷說要到公益路女兒家中找孫子,過程中張員眼尖發現林婦提在手中的袋子裡,有張紙條,上面寫著公益路○○巷○○號,貌似林婦女兒家的地址,蔡員立即運用警政系統查詢以地址查詢,發現該址住戶與林婦口中的女兒姓名吻合,立即撥打電話請林婦家人至所接回。不久後,林婦兒子林男趕至派出所將其接返,表示母親年事已高,大部分的記憶僅剩片段,並非常感謝員警熱心及積極的協助。

第四分局分局長李建興呼籲,若家中有失智或行動不便的長者,應多注意及關心家中長輩,外出時需有家人隨時在旁陪同,確保安全。家中老人曾有走失之情事者,可向市政府社會局申請愛心手鍊等服務,俾利警方第一時間聯絡家屬協助其返家,幫助家人返家團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