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高雄一名擔任外牆維護工作的謝姓男子,深夜在旗津海岸公園的暗處獨自坐在機車上,不尋常的行為引起員警懷疑而趨前盤查,在謝男主動開啟機車置物箱後,員警發現一只罕見的攻擊性武器「手指虎」,隨即帶所偵辦,並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送辦。
鼓山分局旗津分駐所警員劉育賢、蔡宜哲於1日凌晨3點左右巡經旗津區旗津三路海岸公園時,發現一名男子獨自坐在機車逗留,員警發現後趨前關心。謝姓男子(21歲)面對員警盤問時,表示正在吃消夜。在員警盤查過程中,男子主動打開置物箱讓員警查看,過程中,員警發現罕見的管制物品「手指虎」。謝男對於手指虎來源一開始聲稱是父親贈送,並表示已放置2年未使用,經過員警詳細詢問才坦承是兩年前自購作為防身用途,但「手指虎」易造成人員嚴重損傷,屬於違禁物品。全案詢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鼓山分局長陳奕良表示,「手指虎」不管是兩指或四指環,都足以造成重大損傷。持有者只要手指能夠套入,全手握緊,抵住掌心施力,揮拳時將致人於嚴重傷害,雖然近年來已較罕見,但仍是公告查禁物品,不論製造、販賣、出租、出借、持有等,販賣者將處3年以下徒刑、持有者則是1年以下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