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 交通部訂今年9月為【交通安全月】,主題為【人本交通-停讓文化】,高雄市政府警局交通警察大隊長張偉中特拜訪警廣高雄分臺,籲請聽眾共同響應【車輛慢看停、行人安全行】,提醒車輛行經路口應放慢速度,注意周遭人車,如果有行人穿越,請【停車】讓行人先行。
車輛行經路口要注意安全,支道車輛應讓幹道先行,若駕車在路口看到【停】的標誌、標線或閃光紅燈代表在支道上,要停車讓幹道車輛先行。另外,行人穿越馬路要遵守號誌,行人綠燈秒數足夠,才進入行人穿越道,不任意穿越車道,專心過馬路,不滑手機,建立駕駛人與行人相互尊重禮讓之精神,並共同維護交通安全。
大隊長張偉中表示,經分析交通事故近六成發生於路口,路口肇因主要為【未依規定讓車】、【未注意車前狀況】及【未依規定減速】。為減少交通事故死傷人數,警方透過【路口執法】、【速度管理】及【交通安全宣導】等策略,以期望達到減案減傷。希望市民朋友重視交通安全並遵守交通規則,共同打造安全宜居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