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交通局表示:酒駕新法已於111年3月31日上路,依新法規定,酒駕違規除了有罰鍰、吊扣(銷)駕照、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等處分外,累犯者還會被公告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資料公布於交通局網站「臺南市酒駕及拒測累犯者公布專區」(網址 https://traffic.tainan.gov.tw/Service/Roadsafety/DrunkDriving ),由交通事件裁決中心定期上傳名單。。
交通事件裁決中心呼籲:「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駕駛人如有需求,可找代駕服務或搭乘大眾運輸,以確保平安返家。
酒駕除可能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外,違規人並有罰鍰、吊扣(銷)駕照、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等處罰,累犯者更會被公告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提醒駕駛人於飲酒後切勿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