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者蔡祁妘報導】春節假期,(16)日一早海洋保育署(下稱海保署)接獲海巡署通報中部地區漁民意外捕獲鬼蝠魟,隨即指派海洋保育巡查員到場處置,在記錄、採取肌肉樣本後已請船長出海將魚體釋回海中。海保署特別提醒民眾注意,鬼蝠魟屬已於109年列入保育類名錄,如有意外捕獲,只要通報混獲生物資訊並將動物釋回海中,就不會違法,相關資訊查詢及通報表單可至海保署官網下載(首頁>野生動物救援>救援處理紀錄單>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意外捕獲通報表)。

海保署說明,本(16)日上午6時許接獲海巡署中部分署第三岸巡隊梧棲安檢所通報,發現1艘拖網漁船疑似捕獲鬼蝠魟,經現場確認為1尾雌性雙吻前口蝠魟 (Manta birostris),體盤長230公分,體盤寬520公分。據船長表示,該航次目標魚種為鰆、白腹仔、鯧魚及竹筴魚等,捕獲鬼蝠魟十分意外,已向漁業電台通報捕獲情形。

鬼蝠魟屬包含雙吻前口蝠鱝、阿氏前口蝠鱝等2種,雙吻前口蝠鱝體盤寬可達910公分,是體型最大的魟魚,具有長距離季節性洄游的行為,分布於三大洋熱帶、亞熱帶海域,但彼此間碰面的機率很低,就算是攝食、交配群聚的個體數通常也不超過30尾。鬼蝠魟會被多種漁法捕獲,包括流刺網、拖網、延繩釣、定置網或鏢旗魚等漁業,加上這類物種體型大、成長較緩慢,可能要八到十二歲才成熟,每四到五年才生一胎,一胎只生一尾,世界自然保育聯盟(IUCN)列入瀕危(Endangered, EN)等級,華盛頓公約(CITES)於2014年九月將之列為附錄II貿易管制物種,農業委員會於2018年列為禁捕物種,海洋委員會於2020年六月列入海洋野生保育類物種,持續關注及保育。

海保署表示,根據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未經許可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買賣、陳列、展示、持有、輸入、輸出或飼養、繁殖及其他利用。海保署針對保育類名錄(包括鯨豚、海龜、鯨鯊、鬼蝠魟屬等易誤捕物種),訂有意外捕獲通報機制,漁民及相關業者於海上作業時,倘若意外捕獲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只要依「意外捕獲通報表」將混獲之物種、體長、捕獲時間、經緯度等必要資訊紀錄下來通報,並儘速將生物釋回海中,就無須擔憂有違法的問題。

海保署進一步說明,意外捕獲的相關資料在統計後將公開於「海洋保育網」(https://iocean.oca.gov.tw/)上,民眾可透過網站訊息瞭解各生物的族群分布及環境生態狀況,相關生物採樣將用於族群研究,並進行國際合作。海保署將持續請相關漁業團體、漁業電台協助向漁民宣導,並邀請定置網協會、相關業者加入意外捕獲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之通報及救援網絡,同時研擬降低海洋保育類生物混獲的有效忌避措施,積極推動海洋保育及復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