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三級警戒 鹽埕警鐵腕執法 未戴口罩民拒不告知身分仍受罰 – 今傳媒 JNEWS


【今傳媒/記者游建志報導】新冠肺炎本土疫情持續攀升,足跡遍布全台各地,全台疫情警戒升第三級,高雄市政府今(19)日宣布針對防疫措施宣布加嚴標準,規定所有人出門務必戴上口罩,並向市民嚴正宣布「外出或於公共場域、室內空間未戴口罩者將立即開罰」。截至本(19)日晚間22時已取締5件未戴口罩告發,另同日下午晚間七時許,鹽埕分局員警巡邏時卻發現一名高姓女士未戴口罩,隨即依法取締告發。
警方指出,當時巡邏員警於河西路103號前看見這名因未戴口罩挨罰的高姓女士,若無其事地在靠近愛河旁的公園運動散步卻沒有佩戴口罩,隨即將人實施稽查取締,唯該女士拒絕出示證件且不配合查證身分藉此以規避罰責,不過警方仍以人臉辨識之方式,查出該女之身分並依照規定填寫陳述意見紀錄表、案件舉發通知書,且員警依據違規事實進行拍照,依法取締告發。
警方進一步表示,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除了外出應全程配戴口罩外,除維生、秩序維持、必要性服務、醫療及公務所需外,其餘營業及公共場所皆強制關閉;營業及公共場域落實戴口罩及維持社交距離;工作場所遵守企業持續營運指引之防疫規定;餐飲場所若無法落實防疫規定,應採外帶方式。
鹽埕分局呼籲,疫情警戒第三級期間,民眾應減少非必要的外出及活動,出門務必戴好口罩,平常勤洗手與消毒,以及落實實聯制等相關規定,若發現相關違規情事,警方將當場蒐證移請主管機關裁罰。